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2.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3.用“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做比较,以“孰小原则”办理实际退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上的“期末留抵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