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年底了,很多企业一年的盈利也快要落入尾章了,到了每年股东们最激动的时候了。股东年底分红是个既快乐又痛苦的时间。
股东们快乐的原因来源于企业马上分红,一年的利润拿出来根据股权划分。痛苦的原因在于股东们把钱从公司转出,需要缴纳高达20%的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一位股东一年能够获得分红利润100万,但是,其中有20万要拿缴税,实际到手80万。
对于股东来说,缴纳20%的分红税的确很高,那么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呢?

之前也有一家企业对于股东、高管缴纳个税太高来咨询小编,其实解决办法还是有的,并且节税比例还是挺高的。
举例说明:
张先生为一家公司的股东,股份占比40%,企业完税后剩余利润1000万,那么对应张先生可以分红得到1000*40%=400万。这400万从公司转出,需要缴纳400*20%=80万的分红税,这个税的确比较高,因此,也就为此进行了税务筹划。
筹划方向是:张先生在税收优惠园区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利用个人独资企业给主体公司开具400万的发票,将主体公司的利润走到个人独资企业,400万就只需要在个人独资企业缴税。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采用定额征收,核定后,综合税率2.66%,并且完税后,不需要再缴纳分红税,账户内的资金可以自由自配。

张先生开票400万,那么需要缴纳400*2.66%=10.64万元,相比于80万元的分红税,节税比可高达86%。
不仅是股东可以采用这种方法,企业高管也可以采用这样的方法,也能达到减少个税的目的。
若是股东分红没有超过300万,就可以采用定率征收,若是200万的利润分红,需要缴纳:
增值税:200*1%=2万
附加税:2*6%=0.12万
所得税:200*10%*20%-1.05=2.95万
总计:2+2.95+0.12=5.07万
相比定额征收,税负又会少一些,具体的操作方法也要结合股东或是高管的实际情况来做税务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