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随着近年旅游的大热,很多人也会选择跟随旅行社出游。在选择旅行社跟团旅游时,很多旅客认为有旅行社责任险了,自己就不需要购买了。那旅行社责任险保障范围是什么呢?真的能保障游客吗?下面让我们一起看看。
我国旅行社责任险经历了从旅游意外强制保险到旅行社责任强制保险的演变过程。2009年,国务院颁布了《旅行社条例》,其第38条规定:“旅行社应当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的具体方案由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制定。”从而首次在行政法规的层面上明确了旅行社责任险作为强制保险的立法定位。2010年,国家旅游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公布了《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就旅行社责任险上的权利义务作出了具体的规定。2013年,我国制定颁布了旅游法,该法第56条再次确定了旅行社责任险作为强制责任保险的定位。至此,我国基本上形成了较为全面的旅行社责任险法律规范体系。
但实践中仍存有诸多疑难问题,例如,旅行社责任险是否承保旅行社的违约行为、无责赔付行为,旅行社责任险中第三者的范围如何,旅行社责任险中除外责任的合理界限如何确定。笔者认为,在承保责任范围上,对违约责任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立法上模棱两可;在无责赔付问题上,法官容易模糊无责赔付与无过错赔付之间的界限;在第三者范围问题上,将导游、领队等人员列入第三者范围而非被保险人范围,与保险法法理相悖;在除外责任范围问题上,将高风险性旅游项目以及服务质量不规范行为排除在外,有悖于旅行社责任险的立法目的。应当将特定范围内的违约责任纳入承保责任,厘清无过错赔付的本来内涵,在第三者范围中排除导游等旅行社的组成人员,限制旅行社责任保险中除外责任的适用范围。
提示:旅行社责任险,就是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该险种的投保人为旅行社。投保后,一旦发生责任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对无辜的受害旅客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