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设立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3、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注册流程?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成立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3.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登记流程
1.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填写登记注册书;
3.提交登记文件、证件,受理后按约定日期领取营业执照。
登记所需资料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表格)
2.指定(委托)书(表格)
3.股东会决议
4.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5.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执照复印件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最后领取营业执照后办理开户税务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登记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