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咱一起解读下《保险法》第41条。本来想延续之前的模式,用案例来解读的,但是找了好久,没看到关于这条的实际案例。那咱就直接解读下该法条,把里面的注意事项和各位客官做个注释。话不多说,先上法条~
第四十一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注释与解读:保险法第41条,是【受益人的变更】的相关规定。
说实话,这个法条还是比较重要的,里面也有几个需要注意的点,咱就一个一个来掰扯下。
一、受益人变更不需要与保险公司协商。根据《保险法》第20条内容,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受益人属于合同变更的内容,但是,却不需要和保险人协商。只要满足两个条件即可生效:1、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通知保险人(保险公司);2、采用书面形式。
二、受益人变更的时间是通知到达保险人(保险公司)之时,而不是保险公司做出批注和批单时起。意思就是只要书面通知一到,这变更的事就算完成了。
三、变更投保人的,必须是被保险人同意。变更受益人包括了变更收益人的范围、人数、受益顺序、受益份额,任何一个发生变动,均需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被保险人的同意不需要书面,口头同意即可。
什么是保险受益人?
保险受益人,直白点说,就是被保人出了事,理赔金给谁。
一般来说,生存受益人指的都是被保险人,比如医疗、重疾理赔等,这个也好理解,总不能我躺在医院等钱治病,理赔款却给了别人拿去逍遥,是吧?
而身故受益人是指被保险人身故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
通常我们所说的受益人都是指身故受益人。
在实际保险合同中,身故受益人可以是指定受益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
1、指定受益人
你买的保险怎么填受益人,得看你想把钱给谁、给多少。
法律虽未对受益人范围做任何限制。但是,在实操中,大多数保险公司都仅允许指定父母、配偶、子女为受益人。

指定受益人可指定一个或多个,指定受益人不止一个时,还可指定分配比例。
保险法第四十条:

比如,宝妈给自己投保100万定寿,想把钱留给父母和孩子,那么宝妈可以指定孩子和父母为受益人,受益比例分别为50%。
万一宝妈不幸身故,则孩子和父母可以各拿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