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2018年印制的定额发票,就是刻着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票,现在还能做报销票据使用不?是否2018年以前包含2018年印制的定额发票都作废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18年第11号)第七条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2018年6月15日前已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但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可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4号)第一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用“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发票监制章”,原“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发票监制章”停止使用。同时,原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名称更改为内蒙古通用定额发票,原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名称更改为内蒙古通用机打发票。#发票
二、启用新发票监制章印制的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上的水印文字由原来的“内蒙古国税”更改为“内蒙古税务”,发票内防伪安全金属线上的文字由原来的“内蒙古国税”更改为“内蒙古税务”。
三、原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监制的普通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参考上述规定。
上述问答来源于内蒙古税务局
下面由笔者整理

什么样的通用定额发票可以使用呢?
目前,定额发票还在继续使用,只是原各省国税机关监制的发票在2019年1月1日以后不可以再使用。如图中,发票监制章为“**国家税务局”就不可以再使用了:

如下图中,发票监制章为“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这种定额发票是合法有效的:

定额发票,是否加盖发票专用章?
定额发票,如果票面上显示“加盖发票专用章有效”的字样,就是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如图中:

而下面图中为通用机打发票,就不用再次加盖发票专用章了:

定额发票如何计算税额?
定额发票所列金额含增值税税额,算增值税时先换算不含税金额再乘以税率计算税额 。
比如停车场使用的定额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停车服务按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征税,适用税率为9%,如果是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停车场,增值税就是票面金额/(1+9%)*9%;如果停车场为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式或者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停车服务,均按5%征收率计算增值税,为票面金额/(1+5%)*5%。
如何查询通用定额发票的真伪?
通用机打发票,可以在销售方所在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税务局网站上或者拨打12366进行真伪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