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凝聚了专利权人的心血和智慧,也可以为专利权人带来非常可观的经济收益。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权人可以在自己的专利权被他人侵犯时主张赔偿。那么,专利被侵权后能获得多少赔偿呢?请看下面这则案例。
林某是一位颇有才华的青年设计师,历经半年时间设计出了一件非常满意的作品,于是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依法被授予了专利权。而且,林某的专利产品在市场上接受度很高,销量在行业内名列前茅,经济收入也是节节攀升。
经营一家商铺的唐某发现竞争对手因为林某的产品而顾客盈门,自己店内的客流量却一天比一天少,内心异常煎熬。但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唐某还是决定要铤而走险了。他在未经林某许可的情况下,开始在其商铺中销售林某的专利产品,生意果然好转不少。
很偶然的一个机会,林某发现了唐某未经许可而销售自己的专利产品。面对这样赤裸裸的侵权行为,李某马上委托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的李珍律师诉至法院,要求唐某立即停止销售侵犯林某专利权的产品,赔偿林某经济损失50万元及为制止唐某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费用2万元。
本案争议焦点是:唐某应向林某支付多少赔偿?
林某对其作品依法享有外观设计专利权,其在专利有效期内按时交纳了年费,该专利权应受法律保护。唐某未经林某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销售侵犯林某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侵犯了林某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且唐某未就其销售产品的合法来源提供证据,依法应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代理律师的主张有事实和法律的依据,林某要求唐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关于赔偿数额,因林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因唐某侵权所受到损失的准确数额或者唐某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数额。法院在考虑林某专利的价值、唐某侵权行为的性质、经营规模、影响范围等因素后,酌情确定赔偿经济损失数额为20万元。
最后,法院依照《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唐某立即停止销售侵犯林某外观设计专利权产品的行为,赔偿林某经济损失20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合理支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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