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结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人合因素,这就要求股东人数不宜过多;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管理上是较为封闭的,在股东人数上需有一定限制;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规模不大,有股东人数限制,适宜于公司决策和经营。
最多50人
有限责任公司以资本联合为基础,同时也具有人合的性质,股东之间要求有一定的信任关系,股东数量也应有所限定,以便于公司在进行重大的经营决策时,能够协调一致.设立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最少1人。新的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最高人数进行限制,不得多于50人;但最低人数没有进行限制,也就是说可以设立一人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股东数量太多不利于公司决策
而太少程序不完备
那人数多少如何掌握呢?


01
股东人数过多 有的创业项目刚开始时就会有八九个甚至十个合伙人,这样的股东人数比较多,当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是不是需要把这些所有合伙人都变成工商注册的股东,在工商登记中出现呢? 其实,在刚开始注册的时候,工商注册的股东人数一定不能过多,必须要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而且是比较少的人数范围内。 如果注册登记的股东人数过多,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会加重很多程序上的负担,是不利于创业项目的发展的,其次,股东人数过多,股权分配、股权的动态调整都是比较麻烦的问题。2
股东人数过少,股东不完备 有的创业项目在刚开始组建团队的时候,团队不完善,也许只有一个牵头人自己能成为公司的股东,发生这种情况,是不是就必须要等到其他股东都到位以后再注册公司呢? 答案当然不是,完全不需要等到股东人数完备再去注册公司,这种是比较浪费时间的。 在创业项目发展中,很有可能已经在谈融资了,投资人也在准备投资了,这时候,如果由于股东的问题导致公司没有注册下来,是非常不利于项目发展的。 当一个创业者决定要做一个项目,哪怕目前只有一个人,也可以去注册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等到其他合伙人加入,其他股东确定之后,再将其变为工商注册的股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