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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前,医保卡上个人缴费的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0%计入个人账户。但现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后,单位缴费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不再划归个人账户。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医保参保人的门诊费用由以前主要通过个人账户方式保障,转为现在的共济保障,也就是统筹来报销。 从表面上来看,改革带来的变化是参保人当期新计入个人账户的钱少了,但这笔钱并没有“丢失”,而是用来加强大家的门诊保障。从长远看,参保人并不吃亏,其医保待遇是逐步提高的,特别是门诊保障会进一步提高,且并不新增单位和个人缴费额度。这就意味着,医保基金社会统筹部分增加,增强了健康人向患病者的社会共济,对于健康者来说,日后自己生病也能获得来自社会成员之间更多的共济。 门诊看病一年最高可报销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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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普通门诊诊疗、购药都可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同的定点医院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不同,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支付比例也有差别。”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说。 过去,职工医保以保住院为重心,住院的医保报销比例较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只能通过个人账户支付。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后,补齐了原有制度的短板,由原来的积累式转变为所有参保人员互助共济式,减轻参保人员的就医经济负担。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将参保人员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保障范围,结束了“普通门诊费报不了”的历史。 新的机制实施后,普通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为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每次30元,支付比例为6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每次50元,支付比例为50%;退休人员的支付比例提高10%;24小时内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的只计算一次起付标准。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比如,在职职工张三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花费了3000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扣除起付标准30元,按照60%的报销比例报销,最高报销额度为1500元;若张三为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提高10%,报销额度上调为2000元。 共享的是医保账户 而非医保卡 新政策实施后,个人账户从参保职工个人使用扩大到家庭成员共济。那么,是否意味着个人医保卡可以共用? “这其实是一种误读。”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医保卡和医保账户其实是两个概念。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账户额度是仅限本人当年使用,额度不累计。而给家人使用的是医保个人账户上的余额,这个需要进行家庭共济绑定后才能使用。家庭共济成员在门诊就医后,刷自己的医保卡(或者身份证等其他凭证),在支付结算时才可以使用被绑定人的个人账户余额,而不是享受被绑定人的门诊统筹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