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
都知道去医院看病可以用医保,
你知道参加居民医保
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吗?
参保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缴纳一个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包括
普通门诊待遇,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住院待遇及
家庭病床待遇。
01 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人应当按照规定在选定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就医。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
3家作为其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应有
1家为基层医疗机构(即一级及以下)。办妥常住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可在就医地选定
2家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02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参保人患有门诊特定病种并已办妥门诊特定病种认定手续的,从办妥备案手续的当日即可按下表的报销比例、报销限额以及待遇有效期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参保人同时认定多种门诊特定病种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按所认定病种中最高的一种核定,同类病种的支付限额按额度最高的两个病种叠加(明确不予叠加的除外)。
在病种有效期内,Ⅱ类门特病种当月限额未使用完的,可跨月结转使用,但不跨年度结转。Ⅰ类门特病种报销限额当月清零,不实行跨月结转政策。
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门特病种待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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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参保人在异地门诊诊治门特病种发生的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已办理常住异地(含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及办理转诊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在备案有效期内,在备案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须按规定完成门特病种认定),
分别按参保人在本市就医报销比例及在本市就医报销比例的80%支付,支付限额不变。其他情形异地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03 住院待遇
参保人住院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按相关规定报销。
04 大病保险待遇
参保人住院、家庭病床及诊治门特病种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的基础上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参保人享受待遇的时间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一致。
参保人享受大病保险不需另行缴纳费用。
05 家庭病床待遇
已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0-6岁脑瘫儿童(含随母享受待遇的新生儿)在本市指定脑瘫康复医疗机构确认有康复价值、按年度办理家庭病床备案手续并在指定脑瘫康复医疗机构门诊进行脑瘫肢体综合训练的基本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70%的比例支付,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12000元。统筹基金支付额纳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范围。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按规定纳入大病保险支付。
☆最高能报销多少?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不含普通门诊统筹费用)根据其连续参保缴费的时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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