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保局调整2022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财政补助和资助参保政策,同时综合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虽然医保真的是超级有用,但对于有些朋友来说,对于医保的参保范围等还是有些不明白,咱们结合往年信息带大家来全面的认识一下城乡医保参保范围、登记指南。

一、城乡医保参保范围
1、学生儿童
? 指在本市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全日制学校就读的非在职学生(以下统称:学校学生);
? 在本市幼儿园、托儿所、保育院的儿童(以下统称:托幼机构儿童);
? 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天津市居住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天津市居住证受理回执》等有效证件的未入学入托的儿童( 含新生婴儿);
? 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学生、儿童。
2、城乡未就业居民
指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未就业居民、农村居民和持有《天津市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以下简称《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下简称《港澳居民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台湾居民通行证》)等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有效证件的未就业人员。
3、其他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城乡医保参保登记
1、学校学生和托幼机构儿童
以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为单位,到所在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2、农村居民
以行政村为单位,到村所属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3、入住在老年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及其他福利机构的人员
以福利机构为单位,到所在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4、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
以监管场所为单位,到所在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5、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等人员
由各区民政局提供相关信息,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员、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等(上述人员以下统称特殊人员)分别由市退役军人局、市残联、市委老干部管理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市医保中心统一办理参保登记;

6、其他居民
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或社区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
7、取得《天津市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通行证》和《台湾居民通行证》等有效证件的未就业人员
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到经常居住地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8、因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中断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人员(以下简称:中断职工医保人员)
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或领取失业金期满三个月内,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居住地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并可在申报缴费期内,到税务部门继续申请下一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9、新出生的婴儿
自出生之日起,一年内可随时到所在地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城乡医保参保缴费办理种类
1、新生儿
新生儿缴费是指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婴儿办理参加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
所需材料:
①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户主初次登记时,还应提供户主页复印件);
②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应当同时出示相关凭证。
办理程序:
①填写《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核定表(一)》一份(可街道领取)。
②经审核合格后,到乡镇(街道)劳服中心打印《缴费通知单》,持《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银行办理缴费,缴费完毕即完成参保。
2、幼儿园、中小学、院校
幼儿园、中小学、院校接续缴费是指入学入托的学生儿童以学校、托幼机构、各级院校为单位统一组织,在所在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参加转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
所需材料:
①《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②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③对于符合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特殊困难家庭和享受助学贷款范围的学生,应当同时提供符合规定的相关凭证。
④外省市户籍还需提供天津市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或天津市居住证受理回执。
备注:
因学校类采取电子网盘申报方式,所以上述材料由学校进行审核,并由学校自行留存备查。对无法采用电子网盘申报的人员,需提供上述材料。
办理程序:
全部采用电子网盘申报方式进行缴费申报。

3、正常接续
正常接续缴费是指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及其上一年度已参加天津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外省市人员,办理参加转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
所需材料: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
②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户主初次登记时,还应提供户主页复印件);
③外省市人员还需提供天津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身份人员,应当同时出示相关凭证。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年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随家庭参保的,应当同时出示学生证件。
办理程序:
①填写《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核定表(一)》一份(可街道领取)。
②经审核合格后,到乡镇(街道)劳服中心打印《缴费通知单》,持《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银行办理缴费,缴费完毕即完成参保。
4、单位离职间断3个月内
单位离职间断3个月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接续缴费指参加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及外省市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领取失业金后间断缴费三个月内,办理参加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
所需材料:
①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
②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③外省市人员还需提供天津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持所需材料到分中心柜台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