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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么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指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城乡居民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答 2 钦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谁? 参加钦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全体参保人员。新参保、中断参保、逾期参保及新生儿等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按基本医保待遇生效时间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答 3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险期限和缴费方式是什么?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险期限以自然年度为保险年度,即从每年1月1日零时起至12月31日24时止。保险费从基本医保基金中列支,参保人员个人不需缴费。 答 4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是什么? 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参保个人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及门诊特殊慢性病限额内医疗费用,除自费药品和自费项目的费用外,其余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包括乙、丙类医药费先由个人自付部分和目录内超限价部分)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给予保障。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或住院起付线、床位费超报销限额部分,以及超过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基金支付限额部分,不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急诊留观医疗费用,超过住院年度基金支付限额部分,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目录内超限价部分特指公立医院改革造成的不同统筹地区间医保支付标准的差异,不包括药品和医用高值耗材超过医保支付限价部分及自主定价和特需诊疗医疗费用。 答 5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线为人民币10000元整。参保人员一个保险年度内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表中的比例分段支付。在同一个结算年度内,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