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独自在外,想要与家人亲友团聚是身在异乡的“异客”都怀揣的思乡情感。如今,世界各国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于是出现了很多跨国家庭以及更改国籍移民他国出现的海外华人。那么,当外国人想到中国与亲人团聚该如何办理签证呢?
首先,外国人来华团聚区别于小于180天的短期探亲,您需办理Q1签证(又称团聚签证),签之家为您整理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1、护照及复印件: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1份
2、在线填写并打印签证申请表和确认页,本人签字后与其他签证申请材料一并递交
3、照片:1张近期、正面、彩色(浅色背景)、免冠、护照照片,照片请粘贴在申请表上
4、非办理所在国国籍人士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交在所在国的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等材料
5、如您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此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
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
如您曾更改姓名,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此外,签之家提醒您除上述一般材料外,如您有以下两种情况,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如系家庭团聚事由申请Q1字签证,须提供: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1)中国内地居民,提交中国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华侨,提交中国护照、国外定居证明和中国境内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如《暂住证》)
(3)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在中国境内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如《临时住宿登记表》)或中国境内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4)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中国境内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如《临时住宿登记表》)或中国境内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二、如系寄养事由,须提供:
1、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或经中国公证机关公证的寄养委托公证,或经所在国公证认证的寄养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
2、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与被寄养儿童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3、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出具的同意接受寄养函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的,还应提供儿童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
签之家提示您,虽然办理团聚签证需要准备大量材料,但只要材料齐全,申请填写准确,普通办理只需要5个工作日左右。
以上就是签之家为大家准备的内容啦,希望对您能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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