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个人所得税呀,大家经常提起一个词,就是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但其实啊,大家对这个词都有点误会,那么什么是“起征点”呢?

税法规定,起征点是不到这个点不征税,到达或者超过这个点后,要全额征税,比如说我们如果规定5000元是起征点,那么一个人,如果他的收入是5001元,那么他要用来计算个税的金额就是5001,如果他的收入是4999元,那么他就是不用交税的。
大家看我们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每个月5000,一年60000的这个数字,符不符合起征点的定义呢?显然不是,这个点更像税法里说的另外一个概念,它叫“免征额”,也就是说,收入没有达到一定金额时不征税,超过以后仅就超出的部分征税,那如果这5000是免征额,在收入为5001的时候,只需要超过5000的的这1块钱来征税。
所以大家看,我们现在用的并不是起征点,而更像是免征额,但实际上个税法从头到脚都没有提起“起征点”和“免征额”这两个词,二是用的“费用扣除标准”这个描述,意思是说,我们个人取得收入,其实也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也就是说要有一定的花费。

起征点和免征额的解释与区分
起征点和免征额的定义相似,如果不注意区分很容易混淆。首先两者都是在计税方面使用的名词,在课税前需要明确自己是否属于被征税对象,所以必须搞清楚自己适用哪个标准。
下面我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想要两个词表达的意思和两者的区别:
我们假设现在国家税务部门规定了企业增值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企业收入5000至8000元(含8000元)适用税率是3%;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是5000元,个人所得税5000至8000元(含8000元)的适用税率也是3%。
小明开了一家个体户,1月份和2月份的收入分别是4000元和6000元;小红是一家公司的职员,1月份和2月份的收入也分别是4000元和6000元。那么他们1月份和2月份需要怎么计算缴纳的税呢?

我们根据起征点和免征额的定义,可以这样判断:小明的个体户1月份收入4000元,小于5000元的起征点,所以1月份不用交税;2月份收入6000元,大于5000元的起征点,此时需要缴纳的税=6000*3%=180元。小红1月份的收入4000元,小于5000元的免征额,所以1月份也不用交税;2月份收入6000元,大于5000元免征额,此时需要缴纳的税=(6000-5000)*3%=30元。
通过上面假设的例子,我们很清晰区分了起征点和免征额额区别。在一定时间内的收入小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是不需要交税的;但是当一定时间内的收入大于规定标准,采用的是起征点时,所有的收入都要作为计算范围,而采用的是免征额,则只需要超过免征额部分才需要作为计税范围。

说到税收,除了个人之外,可以说这也是所有企业需要考虑的一个大问题。就连马云和刘强东也在其中。否则,马云怎么可能没有工资,刘强东的年薪只有一元?
实际上,以上避税和避税方式是《避税》一书里诸多避税方式之一。这书应用了数以百计真实案例,融合各种各样避税方式,对你说如何正确有效地避税。
说到避税,你也许会问:“缴税是一项不能推脱的义务。大家怎能说有效的避税呢?“避税并不是违法犯罪吗?大家能干什么?”在这个问题上,大家应当辨证地看待它。避税有别于偷税。避税是以科学合理的方法降低税务开支,而偷税并不是对必须 缴税的新项目缴税。

合理合法避税就是指经营者在重视税收法律、依法纳税的条件下,采用合理对策躲避缴税责任,降低税务开支。有效避税并不是偷税,它是一种常规的法律法规主题活动。有效避税不但是行政机关的事,还需用销售市场、商业服务等各机构的相互配合,从签合同、资产收付款等领域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