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免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舞员工自愿承受裁退而给予员工的补偿。其他长时间员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任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员工薪酬,包含长时间带薪旷工、长时间残疾福利、长时间利润共享计划等。辞退福利需计入付员工薪酬科目。

辞退福利的方法:
辞退福利类似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为保证员工权益,企业与其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给予的经济补偿,归于企业的法定义务。辞退福利通常采取免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付出补偿的方法,也有经过提升退休后养老金或其他离职后福利的标准,或在员工不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后,将员工工资付出到辞退后未来某一期间的方法。
辞退福利的内容:
1、在员工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前,不管员工自己是否愿意,企业决定免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
2、在员工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前,为鼓舞员工自愿承受辞退而给予的补偿,员工有权利选择继续在职或承受补偿后离职。
针对这两种状况,会计处理上也有所不同;一个是确定的,一个是预计的。辞退福利包含当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时,对辞退的管理层人员进行补偿的情形。
会计处理
企业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主要分为两种,其中决定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式的,是接受福利的职工是否具有选择权:
对于没有选择权的被辞退职工:企业会计应根据职工数量、辞退补偿金额等信息,拟定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对于自愿接受裁员的职工:企业会计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预计裁减的职工数量和辞退补偿金额后,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应在确认年度报告后的12个月内,完全支付辞退计划中的辞退福利。如果企业无法再12个月内完成支付,那么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将还未兑现的补偿金额以恰当的折现率折现,并计入当期损益。
税务处理
因为在税法中,没有针对“辞退福利”的规定,不过与其相似的“一次性补偿金”和“内部退养人员工资”,是有准确的税法规定的。
一次性补偿金的税务处理:对于已达一定工作年限和年龄的职工,实行内部退养计划,一次性支付的生活补贴,并支付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支出。因为这是与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必要且正常的支出,因此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金额较大时也可以在以后年度均匀摊销。
内部退养人员工资的税务处理:只要是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限额,企业会计在确认支出后,就可以税前扣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