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有个学员问老师,自己所在的公司的老司机来报销,就拿回来了一张和以前不一样的发票。发票上开的也不是*汽油*,*柴油*了,而是*预付卡销售*,而一看税率栏次,还是不征税的。一问才知道,原来这家公司加油都是司机垫付,现在不用司机垫付了,公司让司机统一办了加油卡。
学员收到这样的加油卡发票,一时犯难了,不知道如何处理。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加油卡、加油票如何进项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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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票的账务处理
1、收到加油票1000元(专票)
借:管理费用-加油费 87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
贷 :库存现金
加油发票的特别提示
1、加油发票税点计算,是按照加油总金额× 13%计算进项税。不过这个你可以不记,因为加油站开具的增值税专票上写的很清楚可口税点。
2、一定要开增值税专票。虽然加油站开具的增值税普票与增值税专票都是13%的税点,但普票只能所得税税前扣除,不能抵扣增值税。
2、加油发票普票1000元
借:管理费用-加油费 1000
贷:库存现金 1000
PS:一般纳税人收到加油发票普票也不能进行抵扣。
此处提醒下各位老板,我很多学员跟我反映,加油发票开普票的情况十分多,特别是建筑类公司,动辄每月上万的加油发票。大部分开具的是普通发票,这样就使得贵公司出现进项税损失。单独依靠会计的提醒,是很难解决这个问题的。必须从管理层面要求,一般纳税人企业必须且只接受专票报销。
3、加油发票计入“生产成本”的情况
① 以燃油为动力进行生产的,燃油发票直接计入“原材料”科目,根据消耗计入“生产成本”。
借:原材料—燃油
贷:银行存款
领用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燃油
② 车间用车,无论是货车还是小客车(车间配个人用车)燃油费用都计入“制造费用”。月底根据生产情况分配到“生产成本”中。
拿到发票时
借:制造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月底结转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4、加油发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如运输公司,加油发票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如有自己的油库,购进燃油时计入原材料,使用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等
5、加油发票入“”销售费用
销售部门用车时,燃油发票可计入销售费用。分录如“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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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卡的账务处理
“加油卡”首先明确是预付账款的一种,和购物券、超市代金卡、预存款一样。购买“加油卡”实质是将公司货币预付到其他公司,也就是说,单纯的购买加油卡并未实际利用之前,并不存在实质性商业交易。所以既无进项税,也不能所得税前扣除。
PS:有很多会计在实务中直接将加油卡进行了税前扣除,如果是小企业税务部门也基本上都给通过。但这时公司账就存在问题,如果这批加油卡并未在账上实质消费出去,查账时企业将会面临补税风险。
1、购买“加油卡”(预付费)
借:预付账款——加油卡
贷:银行存款
2、“加油卡”企业自用
借: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加油卡
企业其他用分录可以参照上方“1、加油发票的会计处理”,加油卡使用时,可以再开具加油发票,可用以抵扣增值税。
3、“加油卡”送客户
借:销售费用
贷:预付账款—加油卡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客户为个人)
PS:这种会计处理方法,对本企业来说成本最高。第一,加油卡对应的进项税全部随加油卡转出,这部分进项税损失掉了。第二,如果客户为个人,需要公司预缴个人所得税。
以下有一个会计处理,各位可以参考。好与不好小编不好评价
① 购入加油卡有主副卡区别。主卡可开发票、加油、充值。副卡只能加油自用。
② 送个人客户礼品时只送副卡,客户加油无碍,但不能开具发票。(事先给客户说明)
③ 公司利用主卡,开具发票,计入管理费用。分录如自用
借:管理费用
贷:预付账款——加油卡
4、以“买赠”形式给客户
以买赠形式把燃油卡给客户,与买赠形式给礼品的处理方式相同,由于预付卡无进项税,所以进项税不能抵扣。但加油卡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例】“买赠”形式送客户“加油卡”,假设加油卡价值20元,销售货物100元。买赠需要分别确认收入。
礼品收入=100× 20/(100+20)=16.67
销售货物收入=100× 100/(100+20)=83.33
借:银行存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3.33
其他业务收入 1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