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税:指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如果顾客购买货物,无论是否开票都要收取“含增值税的价格。
即售价=未税价*(1+17%)。
含税价格和未税的价格区别如下:
1、不含税价格=含税价格/(1+增值税率),税收另外计算,由卖方负担;
2、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1+增值税率),税收已经包含,由买方负担。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当前,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6%、10%、6%、0%。发票开含税价格还是开不含税价格需要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一般纳税人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价税分开的,发票会显示不含税价格,税额和含税合计数;
2、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开具国家机打普通发票,是含税价格。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各类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税定价方法,也各有差异。计税依据,归结起来有,按成交价格计算。主要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按照土地收益定价。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