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税号是RFC,是墨西哥政府中个人/企业注册登记的纳税号码;CIT税则代表着联邦企业所得税,适用于墨西哥居民纳税人从全球来源获得的收入。
联邦企业所得税 (CIT)
CIT 适用于墨西哥居民纳税人从全球来源获得的收入,以及来自墨西哥来源财富的收入以及归属于其位于墨西哥的常设机构 (PE) 的收入。
联邦 CIT 税率为 30%。
所有公司实体,包括民间性质的协会、分支机构等,均受适用于墨西哥公司的税收规则的约束(除非特别排除,例如非营利组织)。
专门从事农业、畜牧业、渔业和林业活动的企业纳税人减免 30% 的纳税义务。
墨西哥所得税法规定了在货币资产和负债(年度货币调整)和折旧资产领域承认通货膨胀对税收影响的规定,尽管最近的通货膨胀率一直稳定在低水平。
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税后收益(即来自税后收益账户Cuenta de Utilidad Fiscal Neta或 CUFIN 的收益)可在公司层面免费分配给股东。对个人或外国居民(包括外国公司)支付的股息征收 10% 的预扣税 (WHT);此预扣税不适用于 2014 年之前应缴纳企业级税的利润分配。如果公司从因任何原因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收益中进行分配,例如账面收益分配(即尚未确认出于墨西哥的税收目的),公司还将就累计分配收益(累计系数为 1.4286)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超过 CUFIN 的股息支付的税款可以在当年或非 CUFIN 分配税款支付年度之后的两个财政年度中抵扣企业所得税。应用抵免的纳税年度的 CUFIN 必须减少等于总股息分配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