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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是将同一商品或服务的交易双方联系在一起,以达成交易为目的。
居间人获得委托人支付的居间费,必须具备以下两个要点:
1、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
2、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居间费一般为居间项目总价的2%-5%,而超过5%部分,支付单位就不能进行抵扣。
而根据规定,当个人获得居间费,支付单位有履行代扣代缴个税的义务。每次不超过4000的,扣除800;超过4000的,扣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照20%-40%的个人劳务报酬所得扣税。
如100W的居间费,需要缴纳的个税为:100W*(1-20%)*40%-7000(速算扣除数)=31.3W

那么,当个人获得大额的居间费,个税高达40%,还可以通过哪些缴纳方式,合理、合规降低自身税负呢?
一、自然人代开
当个人与企业签订有居间服务协议,除了企业代扣代缴的方式外,个人还可以到税务申请代开发票。
如果在园区的税务代开,个人可做申请临时税务登记,享受0.5%-1.5%左右的个税核定,直接由税局开具给受票方单位、并附个人完税凭证。
二、成立小规模工作室
提前在园区设立一家小规模工作室,以公对公的形式承接居间业务,享受区域性的个税核定,综合税负在0.5%-1%左右。
如年开票额500W以内,纳税明细如下:
1、增值税:普票免征(现优惠期间)
2、附加税:免征
3、个税(核定):500W*1%=5W
就这样,实际纳税额仅在5W左右,税后利润可直接由个人自由支配,相比较之前40%的税负,可以说是节省上百万了。

综上所述,希望以上的分析,能给需要的朋友一些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