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国财政收入突破20万亿元,那么财政收入究竟包括哪些方面呢?
1.各项税收: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关税、农牧业税和耕地占用税、契税、教育费附加、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屠宰税等。税收收入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约占财政收入的90%左右。
2.国有资产收入:指国家凭借国有资产所的权获得的利润、租金、股息,红利、资金使用费等收入的总称。
3.国债收入:国家通过信用方式取得的有偿性收入。
4.收费收入: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服务时,收取一定费用的收入,比如高速公路的收费,办理结婚证、营业执照等收入的工本费等。
5.其他收入:包括捐赠收入、土地买卖等收入。
财政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财政收入表现为政府部门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个财政年度)所取得的货币收入。财政收入是衡量一国政府财力的重要指标,政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范围和数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财政收入的充裕状况。
一、财政收入包括: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
1、中央财政收入
属于中央财政的收入包括: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利润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的75%部分,证券交易税(印花税)50%部分和海洋石油资源税。
2、地方财政收入
属于地方财政的收入包括: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增值税25%部分,证券交易税(印花税 )50%部分和除海洋石油资源税以外的其他资源税。
二、地方财政总收入的范围包括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划中央收入。
上划中央收入是指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在当地缴纳、与地方分享的税种的中央级收入,包括国内增值税的75%、国内消费税、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的60%和个人所得税的60%四项。地方财政总收入再加上政府性基金收入(含缴库社会保险基金),即为同口径财政总收入。 最新财政收入分类方式可以参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
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之间有何区别?
财政总收入=当月地方财政收入(留存)+当月中央财政收入(上解)
中央财政收入=当月税收(地方上解中央部分):75%的增值税和60%的所得税归中央所有。
地方财政收入=当月地方税收(分成留存部分)+当月地方非税收入(也就是常说的“费”)
PS:市级财政的地方税收部分除了上解中央部分,也还有需要上解省级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