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所需条件如下: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十条规定,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注册所需资料以及流程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金;
全体合伙人信息(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有限合伙人);
经营范围;
其他信息,例如注册地址资料、授权书等。
当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有限公司时,执行事务合伙人需要委派一名自然人作为公司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行使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注册流程类似。以上海为例,合伙企业注册行政权力归属工商所管理,由工商所对注册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批准。大致流程如下:
一窗通资料提交—现场提交资料—营业执照领取—刻章—开设银行账户—核税

2 合伙企业的优势
一般成立合伙企业是基于以下几种情况:
法律规定的必须采用合伙制度的企业;
构建企业员工持股平台;
企业自身税务节税需求;
私募基金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