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人员窝工、机械停置费用的计算
发包方对工程停工出具了有关人员、机械停置签证的,人工窝工、机械停置费按签证计算。双方未做停工退场签证的,可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进退场报表等资料,确定停工时已施工的项目,根据施工内容数量确定需要的施工人数和机械设备的种类,机械数量可以从施工组织设计中查得。停工时间可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或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中未对停工时间进行约定,双方又达不成协议的,目前对此类停工时间如何计算还没有专门的规定。
本工程合同中未对停工损失进行约定,也没有人员、机械设备的进退场纪录,在停工损失的谈判中承包方处于被动。资料、证据的收集很重要,在以后的类似工程中应引起重视。在索赔报告中,承包方观点是施工机械在工地停工后,一直停放在工地上,其机械闲置费应从停工开始计至复工为止。目前业主同意部分补偿,因没有进退场纪录,没有支持性文件,该费用只可部分争取。
2、根据约定已定购的材料、设备费用的计算
对于承包方已按合同约定订货的材料、设备,承包商应负责退货或解除购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货物、解除定货合同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3、进度款利息的计算
承包商按合同的约定向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按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确认计算结果14天内,业主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延付进度款可按月计算复利,延付进度款利息的计算时间应从确认计算结果后第15天开始,算至办理结算形成结算报告的时间为止。在项目索赔报告中,申请赔偿进度款利息321万元。该费用有法有约有据,理应补偿,但是考虑到业主的承受能力,该费用最终可能得不到补偿,作为停工损失谈判的一个筹码。
4、临时设施费补偿计算
由于终止合同的工程已完工程结算款中所包含的临时设施费,一般小于承包方的实际花费。因此,对工程完成比例不大的项目,临时设施费补偿,可通过清点现场承包方所建的临时设施的实际投入减去工程结算中所含的临时设施费求得。对于主体工程已经完成的,承包方所投入的临时设施一般均已到位,这时临时设施补偿可通过以下算式进行计算:投标书中的直接费×临时设施费率×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上浮或下浮比率-已完工程结算中所含的临时设施费。在项目索赔报告中,因临时设施花费金额较小,在停工损失谈判中承包商主动放弃补偿要求,作出让步的姿态,以利于其他项目的索赔。
5、管理费的计算
从工程停工至承包方撤离工地,承包商可向发包方要求在此期间的现场管理费。
现场管理费的计算可由:
本工程直接费×现场管理费率÷合同工期×停工天数×折减系数。
工程直接费可按投标书中的直接费×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上浮(下浮)比率或直接费与工程含税造价的比例×工程(概)预算造价确定。停工天数的确定同上述人工机械停置时间的确定。工地停工后,承包商投入的管理费用相对正常施工时少,因此应乘一个折减系数,该系数可参照有些省、市的经验,按40%左右的比例计算。
6、看场费用
停工期间,承包商派人看管工地现场的,应参照同类人员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计算看场期间的看场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