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方面:
1.查合同
查询双方签订合同的具体内容,从企业实际经营范围及需求出发,查看是否存在异常的交易情况;
2.查发票
看销售方开具的发票是否符合企业经营范围内的业务,购买方收取的发票,是否符合企业日常经营所需;

3.查上下游
查询上下游的账簿,购买方和销售方针对同一笔交易,入账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一致;
4.查资金流
以结算方式为出发点查询银行卡以及现金的流向,是否存在无真实的资金流,或者说资金流异常回流,以及双方的资金流不一致的情况。特别提醒大家的,在面对发票问题的时候,一定要确保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三流保持一致!
会。一般情况下是税负未达到,或者抽查到企业,查账前管理员会通知原因及查账时间。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二十五条规定:
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当向被查对象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并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交其核对后签章确认。
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
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0日内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