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解相关税收概念的同时,会计核算上应注意三点:

一是价外税
即纳税人取得的货款包括销售款和税款两部分,销售款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税款应确认为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款是在销售收入之外收取的,从本质上来说,是代收代付款项。核算时,要注意将收到的货款还原为不含税收入。税款计算公式为:

二是增值税款一般不构成税前扣除成本
纳税人销售商品和提供应税劳务会向买方(劳务接受方)收取销项税额,该税额不构成销售收入;购进商品和应税劳务时会向卖方(劳务提供方)支付进项税额,该税额也不构成存货、固定资产等的成本,不计入当期损益。小企业当期销项税与进项税的差额,如为正数,作为应纳税款缴纳增值税;如为负数,作为留抵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因此,正常的增值税税款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只有当发生不允许抵扣进项税、进项税转出等情形时,小企业已支付的相关进项税税额可以计入税前扣除成本,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缴增值税,因此,会计处理与一般纳税人不同:取得货款时,仍要区分销售款和货款,税款计算公式为:

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商品和应税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