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烟叶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烟叶,是指烤烟叶、晾晒烟叶。
第三条 烟叶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
第四条 烟叶税的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五条 烟叶税的应纳税额按照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乘以税率计算。
第六条 烟叶税由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征收管理。
第七条 纳税人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烟叶税。
第八条 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日。
第九条 烟叶税按月计征,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第十条 本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2006年4月28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烟叶税法的规定:
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1、烟叶税是以纳税人收购烟叶 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2、纳税人:在我国境内 收购烟叶的 单位。
3、征税范围:晾晒烟叶、烤烟叶。
二、应纳税额计算
1、收购烟叶应缴纳的烟叶税与可抵扣的增值税:
收购烟叶单位税额计算
应缴纳的烟叶税应纳烟叶税税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价款×税率 20%=收购价款×(1+ 10%)×20%
【解析 1】烟叶实际支付价款含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
【解析 2】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 10%计算。
可抵扣的增值税烟叶进项税额=(收购价款+价外补贴+烟叶税)×9%(或 10%)
若实际补贴为 10%,烟叶进项税额=收购价款×1.1×1.2×9%(或 10%)
2、烟叶税计算中,无论实际支付的价外补贴是多少,都按照 10%记入价外补贴计算烟叶税。
3、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中,按照实际支付的价外补贴计入销售额中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例1:甲烟草公司 8 月 8 日支付烟叶收购价款 88 万元,另向烟农支付 10%的价外补贴。
解:应缴纳的烟叶税=88×(1+10%)×20%=19.36万元
可抵扣的进项增值税=88×(1+10%)×(1+20%)×9%=10.4544万元
三、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收购烟叶的 当日
2、纳税地点: 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
3、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 15 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