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司机都知道,交强险和商业险最大的区别在于,交强险具有无责赔付的特性。即在己方无责的情况下,如果对方出现了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己方交强险仍然会按照死亡伤残费用、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各项限额赔付,赔付总额度不超过1.99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那么,交强险在无责赔付后,第二年保费会上涨吗?
交强险保费的浮动取决于理赔情况:
(1)首次投保或上年度发生一次有责的无死亡交通事故,不享受优惠,按首年保费计算;
(2)上年度发生2次及以上有责的无死亡交通事故,保费上浮10%;
(3)上年度发生三次及以上有责无死亡交通事故,保费上浮20%;
(4)上年度发生有责的交通死亡事故:保费上浮30%,最高上浮30%;

从上述情况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交强险有无责赔偿条款,但无责赔偿并不属于实际出险,不影响次年保费优惠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