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虽然概率低,但其实每天都在发生。如果发生意外,理赔时请记得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详细的
意外事故证明材料,这是证明损失由“意外导致”不是“故意导致”的重要材料。如果不能证明是意外,保险公司有权免赔。常见的意外证明材料有:交通事故责任书、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如果缺乏材料,客户需要自行描述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等信息,保险公司再做核实。
2)如果发生
伤残,需要及时
鉴定,因为理赔金是根据伤残等级赔付的。有了伤残等级报告,保险公司才知道赔你多少钱。外伤残疾一般可以根据病史材料和影像报告做出评定,比如烧伤、截肢等。其他的需要到保险公司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特别是内伤,如性功能障碍。
释义说明解读
1.住院病历*
住院病历内容包括
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小结、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
化验单(检查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等。
其中红色加粗的内容,都是理赔时重点提供的资料,具体理赔情况以保司要求为准。
住院病历资料,只能等我们出院后,再过一个星期(时间点以医院为准),再拿身份证(病人)到医院病案室调取资料,全部复印,且盖病案室复印章、骑缝章。
2.意外事故证明*
2.1发生交通事故
事故证明为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责任认定书》。
2.2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事件
事故证明为110报警回执或派出所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或法院的判决书。
2.3发生工伤或摔伤等其他事故
事故证明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处)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3.伤残鉴定报告*
伤残鉴定机构是指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的机构。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
3.1交通事故伤残;
3.2工伤事故伤残;
3.3意外伤害伤残;
3.4打架斗殴伤残。
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4.死亡证明书*
死亡证明根据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分为两种方式:
4.1正常死亡
在医院故去,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
在家中故去,由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家属持该证明到附近医院换取正式死亡证明。
若是涉及
猝死责任的,申请猝死保险金时,为确定事故原因,保险公司有权要求由司法鉴定机构对事故原因进行鉴定,如进行尸体检验等。
4.2非正常死亡
包括因意外事故如车祸、工伤、煤气中毒等原因造成死亡,非正常死亡者应由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5.理赔分割单*
若是购买多份保险,涉及多家保险公司理赔,第一家保险公司理赔后,要求提供理赔分割单且盖章,意外医疗费用剩余未报销的部分,再去另一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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