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企业和个人需要申请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一般从业与图书、报刊、音像资料、电子器件出版物等相关的总发行、批发、零售、租赁和展销等活动,都需要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总版:指由唯一经销商销售出版物给其他经营者。
批发商:指供应商将出版物卖给其他出版商。
零售业:指经营者直接将出版物卖给顾客。
租赁:指经营者以收取租赁费用的方式向阅读者提供出版物。
展览和销售:指在一定的场所和时间内,由举办组织机构出版物的经营者集中展览、销售和购买。
办理四川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1、有明确的企业名称及业务范围;
2、有适合于出版业务的组织机构及发行工作人员;
3、具备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营业场所;
4、需要有相对应的注册资金;
5、没有欠佳记录。
还有几点需要注意:
一、注册资金五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资信证明;
二、经营地的状况及使用证明(进到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可低于50平米,单独运营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可低于200平米),填写地址平面图;
三、相对应计算机管理条件。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需要额外提供:
1、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图书发行工作人员证书;
2、开展互联网销售的场所要与办公场所、供货合同、负责人联系方式;
3、向相关部门(区行政大厅或区文体局)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
4、相关部门自审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审批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策,期内申请者可查看申请办理进度;
5、审批《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未予审批的,出示书面形式表明。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申请办证人领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