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还没有缴足15年怎么办?可以一次性补缴吗?无数人问过同样的问题,但是很多人都没得到一个完整的答案。
这里结合人社局官方答复,给出一个权威答案:

截图来自:上海人社局官网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补交的情况,只有以下三种:
第一种情况: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已经参保,也就是2011年7月11日前已经参保,且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以后延长缴费5年,仍然没有达到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至15年。
比如2011年前已经开始交职工养老保险,目前已经65岁,男性法定退休年龄60岁,总共只交了10年,此时可以一次交补缴5年办理退休。
第二种情况:单位欠缴
比如员工过去在单位长期上班,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社保,若干年后个人可以和单位协商,出具欠缴证明,欠缴的年份可以一次性补齐。
第三种情况:被征地农民
由于城市化建设,政府征用城郊居民用地,为了保障征地顺利进行,同时也给失地农民晚年生活提供可靠保障,政府会给失地农民一次性缴纳15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当然各地征地补偿方案多样,有的可能是提供经济补偿等形式,不一定都会补缴社保。
通过上面三种情况看到,个人过去没有缴费,理论上不可以一次性补缴职工养老保险的。
对于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处理有四种方式:
1、过去一直没有交过职工养老保险,此时55岁或60岁,以灵活就业缴纳职工养老,继续交15年后退休完全不合适(75岁退休,全国平均寿险才77.8岁),可以60岁一次性补缴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退休。
2、如果2011年之前交过职工养老保险,到法定退休年龄尚未缴满15年,继续缴费五年还达不到退休条件,可以一次性补缴。
3、个人2011年7.11日以后参保的,只能继续缴满15年退休或者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后,缴费年限可以累积,个人账户可以累积。
比如职工养老金5年,个人账户余额40000元,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5年,个人账户15000,合并以后居民养老保险年限10年,个人账户55000元
4、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不想继续缴费,也不想转为居民养老,可以申请终止职工养老保险关系,退还个人账户养老金及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