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知识产权的?;げ唤鼋鎏逑衷诟鋈撕推笠瞪?,地方性特产以及独特的地理文化也成为保护的对象之一,国家为了?;ぬ厣?,联合工商行政管理局确立了“地理标志商标”这一标志。所谓的“地理标志商标”是指用来标示特色产品的地域性特征,这一特色产品的质量以及其他的特征与地域的自然和人文因素有着密切的关联性,地理标志商标的认证可以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并且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在商标转让市场如此火爆的的当下,地理标志商标是否也可以进行商标转让行为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地理标志商标的主要用途是保护具有区域性的特色产品,而这一产品是具有固定性的,因此,这类商标是不被允许转让的,例如“湖南米粉”地理标志商标主要特指湖南的特产,而转让到湖北、广东等地就不再成立,使用在其他的商品上也容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也是不符合《商标法》等法律规定的。

那么除了国家标志商标以外,还有哪些商标是是不允许被转让的呢?
1、集体商标或联合商标不允许单独转让
顾名思义,集体商标属于集体成员共有商标,这类商标的转让除了要征得集体其他成员的许可之外,还不能够单个转让,只有经过商标专有权所有者的同意之后,并且全数转让才合法,个人是不可以私自转让的。
2、商标存在冻结或者质押
企业的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伴随着企业的发展会升值,也能在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的时候做资产抵押,此时的商标所有权不再属于企业所有,企业也不能对该商标进行商标转让,这一行为也不会受到商标局的核准。
北瓜网提示:尽管商标转让行为受到法律的认可,但是部分商标是不能进行转让的,以上类别的商标需要商标受让人牢记于心,避免在商标转让中遇到类似商标转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