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是指按照再保险合同约定应由分保接受人承担的未到期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
举个例子
计算: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全额 =保费收入*分保比例 *(保单止期-评估日期)/(保险止期-保险起期+1)
=1000*4.1%*349/365
=39.20元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分保单获取调整=(保费收入-首日费用)*分保比例 *(保单止期-评估日期)/(保险止期-保险起期+1)
=100*4.1%*349/365
=3.92元
会计分录如下: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净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全额-保单获取成本调整)-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全额-分保单获取成本调整)
如上所例: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净额
=(956.16-95.61)-(39.2-3.92)=860.55-35.28
=825.27元
以上就是全部内容了,希望能够帮到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