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购物时,我们经常会看到商家的买X送X、买满XX元即可1分换购某商品、或用积分全额兑换价值XX元的商品等促销。由于法规的不明确,有商家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就在赠品上打起了促销擦边球,让消费者蒙受损失。例如赠送的商品是次品,甚至是假货。

商家促销手段繁多,小心被别套路
当消费者要求商家退换赠品时,得到的答复往往是“赠品是免费的,不退不换”,甚至还把商品详情页某角落用小五号字体注明的“赠品不退不换,介意勿拍”字样的截图作为证据,证明消费者是知情不介意的。至此,看上去商家是振振有词,有理有据,消费者就只能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了。

免费赠品不退不换?宝宝生气了
但从2022年3月15日开始,遇到以上情形,消费者将会获得法律支持,可依法向商家索赔了。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规定》共20条,将于3月15日起施行,主要对网络消费合同权利义务、责任主体认定、直播营销民事责任、外卖餐饮民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
其中第八条提出,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提供的奖品、赠品或者消费者换购的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主张电子商务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电子商务经营者以奖品、赠品属于免费提供或者商品属于换购为由主张免责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消费者权益依法受法律保护
司法解释明确,奖品、赠品、换购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电子商务经营者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得以奖品、赠品属于免费提供或者商品属于换购为理由主张免责。也就是说,即使赠品是商家免费提供的,如果赠品有瑕疵或者是假货,商家仍需按正式商品所承诺的赔偿标准,或相关法规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商家需要为“免费”赠品承担保质责任。
赠品是假货,从此可以依法要求商家按规定赔偿,消费者千万别被商家的说辞忽悠了。